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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上海市增材制造协会

关于推荐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着力强化四大功能 、持续打响四大品牌 ,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产业能级提升,根据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上海市增材制造协会组织推荐增材制造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申报评选 。

联系方式:徐芳13524164215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市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 年7 月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着力强化“四大功能”、持续打响“四大品牌”,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产业能级提升,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 号)中关于“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作为保留项目的规定,在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委办指导下,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市工经联”)、上海市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商联会”)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简称“市企联”)决定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诚邀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参与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可为主要经营者提出申报,并由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等组织推荐:

1. 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在线新经济产业)和商业(包括零售业、批发业、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及各种新业态)企业,所经营的产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在同行业(行业范围可包括大、中、小类别)中均名列前茅;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积极申报;

2. 被推荐人有突出业绩,对推动行业发展、引领产业作出重大贡献,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其领导的企业在发展在线新经济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具有突破性业绩,在行业中起到领先推动作用;

3. 被推荐人坚持以改革和创新精神带领企业走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科学发展之路;
4. 企业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被推荐人坚持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

二、否决条件
1. 被推荐人所在企业近三年内发生过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产品(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或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场、环境、安全、劳动等监管部门处罚。

2. 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存有不良信用记录。
3. 被推荐人自身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责任。

1. 申报
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根据评选基本条件中各款要求,组织、推荐企业家参与评选,并于10 月25日前将填写的《“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可从市工经联、市商联会、市企联网站上下载)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交至评选办公室。需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版。评选办公室由市工经联、市商联会、市企联合署办公。

2. 预审
评选办公室在收到推荐单位提交的《申报与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事迹等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确认被推荐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10 月下旬)。
3. 初审
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11 月中旬)。

4. 终审
评选办公室将初审入选名单交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政府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领导、专家学者等组成(12 月上旬)。

5. 公示
评选办公室将经评选委员会终审后的名单,在主办单位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 天(12 月下旬)。
6. 宣传
对当选的“领军人物”通过主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有关媒体进行宣传介绍(12 月下旬)。
7. 表彰评选委员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领军人物”进行表彰(次年第一季度)。

本通知、《申报与推荐表(附件3)》以及往届评选情况等信息请在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网站上查阅和下载。网址: www.sfeo.org ;www.sca.org.cn ;www.shec.org.cn。
联系人: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沈桑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181 号106 室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63292808 17317325673 传真:63292831
电子邮件:450292061@qq.com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杨玉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闸路945 号315 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62182070 13601835769 传真:62710997
电子邮件:43932284@qq.com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刘黎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2623 号4 楼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56031119 13651630306 传真:56030592
电子邮件:llm@shec.org.cn

附:1.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工业)
2.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商业)
3. “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

附件1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工业)
一、被推荐人彰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在未来前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被推荐人所领导的企业能对行业和其他企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掌握自主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技术能级或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对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贡献,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节能减排、标准制定等方面成为行业标杆,在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

三、被推荐人有强烈的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和前瞻性的经营理念,使企业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自主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企业规模、效益、市场占有率名列全国同行业前茅。
四、被推荐人所领导的企业管理先进,机制创新,具有在同行业推广的价值。
五、被推荐人所领导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人为本,诚信经
营,奉献社会,在行业中、社会上具有较高美誉度。
六、被推荐人热心行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附件2
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商业)
一、被推荐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发展,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和部署方面,勤奋工作、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
二、被推荐人所领导的企业在积极投入上海国际商贸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等各项工作中,措施扎实,成效明显,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行业和社会广泛认可和赞许。

三、被推荐人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所领导的企业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互联网+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在行业具有标杆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被推荐人所领导的企业在企业规模、经营业绩、自助品牌研发和培育、市场拓展和市场占有率、产品标准引领和服务质量规范等方面成效显著,在行业名列前茅,在全国处于领先行列,在国际上也有较好的声誉。

五、被推荐人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坚持诚信经营和规范服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热心社会公益,在社会上有较高的美誉度。
六、被推荐人道德品质高尚,勤奋好学,联系群众,作风深入,廉洁奉公,善于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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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5: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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